香港专利

香港特区具有独立的专利制度,在中国大陆获得的专利不能在香港自动生效。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负责香港地区的专利登记及相关事务。

问题集:

1. 在香港有什么类型的专利?
2. 申请香港专利用什么语言?
3. 如何申请标准专利?
4. 如何申请短期专利?

答案:

问 1:在香港有什么类型的专利?
答: 在香港有两种类型的专利: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 标准专利最长保护期是20年,短期专利的最长保护期为8年。

问 2:申请香港专利用什么语言?
: 可以用中文或英语申请。

问 3: 如何申请标准专利?
: 对于标准专利,申请人必须根据在中国专利局、欧洲专利局(指定英国)或英国的在先专利申请,并且在在先申请公开后的6个月内提出。

申请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提交指定专利在香港的登记请求,该阶段是请求对指定专利申请进行登记。申请人在中国、欧洲(指定英国)或英国的专利申请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的任何时候,应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出登记请求(即申请标准专利)。
第二阶段:提交注册和授权请求。注册和授权请求应当在指定专利申请被指定专利局授予专利权之后6个月内,或者指定专利的记录请求书在香港公开之日起6个月内(以在后的日期为准)提出。

第一阶段提交的文件包括:
  • 专利表格第P4号提交记录请求;
  • 已发表的指定专利申请副本一份;
  • 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 撮录的中文和英文本;
  •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 你如果不是在指定专利申请中指名为申请人的人士,便须提交一项解释你有权申请的陈述以及支持的文件;(例如转让文件的副本);
  • 如指定专利申请并无载有发明人的姓名或名称,则须提交一项识别你所相信是发明人的人的陈述;
  • 如声称具有优先权,则须指明提交优先权申请的所在国家或地区、优先权申请编号和提交优先权申请的日期;
  • 如拟就不具破坏性的公开提出权利要求 ,则须指明公开有关发明的规定的展览或会议的名称和地点、展览或会议的开幕或开始的日期,以及首次公开该项发明的日期;
  • 在中国香港供送达文件的地址;
  • 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的译本。
第二阶段提交的文件包括:
  • 专利表格第P5号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
  • 已发表的指定专利说明书副本(你需确认该说明书副本是有关指定专利当局所发出或备存文件的真实副本);
  • 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 你如果不是在有关的标准专利申请中指名为申请人的人士,便须提交一项解释你有权申请的陈述,以及证明你有权申请的支持文件(例如转让文件的副本);
  • 在中国香港供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及
  • 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的译本。
  • 你委任代理人,你的代理人必须提供在中国香港的居住地址或进行业务活动的地址。


问 4:如何申请短期专利?
: 香港短期专利的批准是基于一个国际检索局或三个指定专利局(中国专利局、欧洲专利局和英国专利局)之一的检索报告。在香港申请短期专利,须提交批准请求,并附下列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以作支持。
  • 专利表格第P6号提交批准请求;
  • 一份说明书;
  • 中英文二种文本的摘要;
  • 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 发明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 检索报告;
  • 如你并非发明人,请以专利表格第P6A号提交一项陈述,表明你有权享有短期专利;
  • 如要求具有优先权,请提交优先权陈述书和有关的优先权文件;
  • 如拟就不具破坏性的公开提出权利要求,请提交有关的陈述和支持该项权利要求的书面证据;
  • 在中国香港供送达文件的地址;
  • 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的译本。
信息来源: 香港特区知识产权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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